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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多个单位取得收入,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如何合并计算个税?

2026-05-08 20:38:01 浏览次数:2
详细信息

一、基本政策规定

综合所得范围:需要合并计算的是属于“综合所得”的收入,具体包括:

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

二、合并计算具体步骤

步骤1:汇总收入总额 步骤2: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步骤3:计算应纳税额 步骤4:计算应补(退)税额

三、操作流程(以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为例)

登录与申报

核对与修改

选择计算方式

提交与缴退税

四、注意事项

仅合并综合所得:经营所得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、财产转让所得等分类所得不参与合并,需单独计算。 专项附加扣除:同一扣除项目(如房贷利息)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,即使有多处收入也不得重复扣除。 多处工资薪金:如果同时从多家单位领取工资薪金,只能选择一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(6万元/年),其他单位发放时不再扣除。 补税豁免:汇算后需补税但金额≤400元,或年收入≤12万元且补税金额≤400元,可免予补税(需在申报时选择“享受免申报”)。 资料留存:相关收入凭证、扣除资料需留存5年备查。

五、示例说明

假设张先生在A公司取得工资20万元(已预缴个税1.5万元),另从B公司取得劳务报酬5万元(已预缴个税1万元):

汇总收入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(假设专项扣除2万元,专项附加扣除2.4万元):
应纳税所得额 = 24万元 - 6万元(基本减除) - 2万元 - 2.4万元 = 13.6万元 计算全年应纳税额
13.6万元适用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2520元
应纳税额 = 13.6万元 × 10% - 2520元 = 1.108万元 计算应补(退)税额
已预缴税额 = 1.5万元 + 1万元 = 2.5万元
应退税额 = 2.5万元 - 1.108万元 = 1.392万元(可申请退税)

六、风险提示

建议通过官方渠道(如“个人所得税”APP、电子税务局)办理汇算,如有复杂情况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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