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海市现行的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2021年修订版)规定,育儿假的具体天数如下:
适用对象 子女未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。
休假天数每年可享受育儿假5天(指自然年,即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注:2021年修订后,育儿假从原规定的"3天"增至"5天"。
执行细则
与其他假期区分
政策衔接 若子女在2021年5月31日(新规生效日)后未满3岁,均按新规享受5天/年育儿假。
企业执行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拒绝育儿假,违规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(12333)投诉。
建议留存子女出生证明、劳动合同等材料,以便与用人单位沟通休假安排。若遇争议,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。